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作风、正行风、树新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民主评议为手段,狠抓基层打基础,聚焦“四风”查作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解决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提供作风和纪律保障。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情况;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情况;解决基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2.正确履职。简政放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公共服务行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违背服务承诺等问题。
3.勤政廉政。履职尽责、勤政为民、遵章守纪情况,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
4.优质服务。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和群众情况;是否存在脱离基层、脱离群众、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5.政(事)务公开。按规定公示“权力清单”、服务规程,并对服务承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事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参评重点处室(岗位)。
1.履行职能;2.工作作风;3.服务质量和效率;4.政(事)务公开;5.廉政建设。
(三)参评基层站所。
1.落实服务承诺;2.依法办事;3.服务质量;4.服务环境;5.廉洁自律;6.信息公开;7.制度建设。
(四)参评医院(包括民营医院)。
1.组织领导;2.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3.纠正违规收费;4.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减轻群众就医负担;5.廉政建设。
三、创建活动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走群众路线,让人民评议”为主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一)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察民情、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基层服务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解决,着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省政府纠风办将适时组织暗访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基层服务月”活动将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材料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纠风办。
(二)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卫生计生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承诺践诺活动,按照确定的服务规程,向社会做出承诺,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通过“晒”职能、“晒”权力、“晒”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省卫计委将组织行评督导组对责任处室和各省辖市承诺情况、“权力清单”和服务规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确保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确保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三)开展群众满意的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继续把机关处室和基层站所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的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创建标准,严格督导考核,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处室和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省纠风领导小组将表彰一批群众满意的重点处室和基层站所,并通报一批成绩落后的处室和站所。
四、评议方法
评议工作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开门评议,依靠群众参与,本次评议周期为1年。
(一)明查暗访。把暗访检查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以突击检查为主、定期检查为辅,经常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省政府纠风办将在年内组织1-2次全省暗访检查活动,暗访检查活动以省、市、县参评部门和行业的机关、站所、窗口单位为重点,统一评分标准,量化考核内容,作为综合考核重要依据。对暗访检查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严重的单位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进行约谈问责。
(二)日常评议。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涵盖农民、城市居民、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多个层面)中组建全省评议代表数据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议评判工作制度,切实发挥评议代表联系群众、宣传政策、发扬民主、发现问题、实施监督的作用。利用短信平台与评议代表联系互动,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参评部门、行业的暗访检查活动,检查情况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及时反馈省政府纠风办汇总通报,以形成高效的评议代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
(三)面对面评议。组织开展面对面评议活动,各参评单位主要领导向评议代表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评议代表现场填涂满意度测评问卷,现场读取,现场公布结果,测评结果计入各参评单位综合成绩。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省政府纠风办于11月底前开通网上评议平台,展示各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成效,采用“手机短信+网络测评”方式,在全省范围随机选取200万个手机用户,邀请群众对各参评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政风行风热线”办理。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宣传政策、沟通交流、答疑解惑、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作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效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综合考核
省政府纠风办于12月底进行百分制综合考核。其中,暗访检查情况占综合考核成绩的20%、评议代表日常评议和测评情况占30%、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面对面评议情况占5%、“政风行风热线”办理情况占5%、重点处室评议情况占10%、基层站所评议情况占10%。
六、结果运用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参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参评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等方面的重要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抄送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和省文明办,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文明单位评选重要指标。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对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后三名的政府部门和后两名的公共服务行业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评议位列后三名的政府部门和后两名的公共服务行业,对其责任领导诫勉谈话。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工作纳入政风行风建设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纠风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使评议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参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评议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落实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提高认识,注重实效。把搞好评议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抓手,立足全局,认识再提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良好的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将业务工作和纠风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对行评日常工作要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各阶段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行评材料的归档管理、考核内容的有据可查、行评材料的收集整理、阶段性材料的及时报送,作为责任目标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总结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在行评考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编造或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复制测评问卷;严禁修改统计数据;严禁授意、指使评议代表和群众作虚假评议等,确保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